下载租管申请书与 项目企划书之必须资料不可或缺地填写完毕后以电邮方式交付后接受即可
租管申请书与 项目企划书各一份
顺序 | 内容 | 租管者需提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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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公告 |
• 定期租管 : - 通过和平中心网站(www.cspw.co.kr)公告 - 分成上半期(1~6月)和下半期(7~12月)进行 • 瞬时租管:询问租管负责人 (租管负责人 +82-31-589-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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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报名/申请 |
• 填写租管申请书与活动计划书, 电子邮件报名与申请 • 申请期间:定期租管与随时租管日期不同 |
• 租管申请书 • 活动计划书(和平中心表格) • 营业执照 复製, 公司介绍书 • 活动计划书(机构表格) |
租管审议/通报 |
• 审议:以内部规定的审议委员会构成的租管决定与否 • 通报:审查后决定租管的话最终日期调整等个别通报 ① 定期租管:申请期间后30天以内 ② 瞬时租管:申请日到14天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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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 签订合同:从收到租管承认通知后10天以内与租管中心共同签订合约 • 营业执照 或 身分証, 需要代表人印章 • 缴纳租管费:依租管规定 |
• 补助设备使用申请书 • 技术支援设施使用说明书 |
申请活动进行 | • 从活动日的2周前要跟租管负责人协调关於活动进行与辅助设备使用的内容 | |
工作人员会议 |
• 从活动日的2周前要跟租管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商议日期 • 工作人员会议事项 - 运作会议:文化事业组 - 技术会议:舞台技术组 |
• 舞台设置计划书 • 工作申报书 • 安全守则同意书 |
活动运作与撤回 |
• 签订关於中心财产事项破损确认书 • 提出额外使用辅助设备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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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与对账 |
• 申请生產费用明细与缴纳 • 反映额外使用申请内容 • 反映破损与否 |
※ 更详细事项请参考和平中心租管规定
※ 询问租管:+82-31-589-5200